AFP考试每日一练--投资者风险提示:理财师在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时,要做到:
提示投资者可以依据理财产品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
销售文件中明确提示产品适合销售的投资者范围,在销售系统中设置销售限制措施
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如实、客观地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类型、投资组合、估值方法、托管安排、风险和收费等重要信息,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必须真实、准确和清晰
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在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只能登载该理财产品或者本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
•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AFP考试每日一练【例题019】
案情简介:
2011年3月,胡先生到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营业厅柜台认购了人民币100万元的某灵活配置2期基金产品。2013年3月,该基金产品发生亏损,胡先生遂以银行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银行赔偿其亏损180,642.62元及2年的利息。庭审中,银行提出在发生理财产品交易之前,评估胡先生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及适合购买的产品为稳健型。在胡先生购买该理财产品前告知了风险。
请问:法院是否会支持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答案:
二审法院认为:
1、银行对胡先生所作风险评估为稳健型投资者,不适宜投资风险较高的本案系争理财产品,且在销售该产品时未对上诉人进行风险评估。
2、上诉人自身亦具有过错。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无误,判决如下:
银行应赔偿胡先生损失人民币180,642.62元;银行对胡先生利息损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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