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继续教育:是指AFP持证人为维持和提高专业水平,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教育项目。
AFP继续教育目的:为不断提高CFP(国际金融理财师)和AFP(金融理财师)持证人的专业水平。
AFP继续教育的形式:
•活动:标委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
•标委会授权的继续教育机构提供的继续教育活动
•标委会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论坛、研讨会和学术报告会
•标委会认可的、由持证人所在单位举办的相关内容的学习和活动
•担任标委会或标委会授权机构举办的金融理财培训的授课人或研讨会的演讲人
文章:完成与金融理财相关的专业著作或专业论文,并公开出版或发表
学位:参加金融理财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或学位教育
其他:•标委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AFP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认证周期:CFP系列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持证人每两年须再认证一次。
学时要求:AFP/CFP/EFP/CPB持证人:3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2个学时
AFP继续教育的学时规则确认:
参加由标委会认可的、持证人所在单位举办的相关内容的学习和活动获得的学时,每一个有效期可确认的学时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的30%。
活动:担任标委会或标委会授权机构举办的金融理财培训的授课人或研讨会的演讲人应按实际授课或演讲时间确认学时,每一个有效期不多于8个学时。
文章:完成与金融理财相关的专业著作或专业论文,并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时确认原则为:一部专业著作可确认10个学时,每一个有效期不多于10个学时;一篇专业文章(3,000字以上)可确认2个学时,每一个有效期不多于10个学时。
学位:•参加金融理财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或学位教育,并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可确认10个学时。
其他:•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以标委会确认的学时为准。
AFP继续教育的学时申报
申报:在证书有效期内,持证人有义务通过“CFP系列考试报名与认证系统”自主进行继续教育的学时申报,标委会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和审核。
延时:因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持证人,可以书面申请延长时限:
因生育休产假的;因疾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标委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保留:持证人应将继续教育的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自行保留至少4年,并在标委会抽查或审核时予以提供。
处分:对于提交没有依据的、错误的或虚假的继续教育学时申请的行为,标委会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分。
AFP继续教育—资格证书的失效与恢复
1,证书失效两年(含两年)以下的,如满足以下条件,可恢复其证书的有效性
•提交恢复CFP系列证书有效性的申请
•补足失效期间按照《CFP系列认证持证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应完成而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
•承诺遵守标委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缴纳包括证书失效期间的认证费
•缴纳恢复认证手续费
2,证书失效两年以上五年(含五年)以下的,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恢复其证书的有效性
提交恢复CFP系列证书有效性的申请
•AFP持证人、EFP持证人及CPB持证人需重新参加并通过相应认证考试,CFP持证人需重新参加并通过《综合案例分析》科目的认证考试
•补足失效期间按照《CFP系列认证持证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应完成而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
•承诺遵守标委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缴纳包括证书失效期间的认证费
•缴纳恢复认证手续费
3,证书失效五年以上的,必须重新满足FPSB规定的“4E”要求方可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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